近年来■★★■★◆,为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结合数字经济时代统计工作特点◆★,国家统计局大力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完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制定评价体系并进行测算,已牵头完成4个年度的评价报告。二是建立健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制定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实施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试行),客观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情况■★。三是研究建立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及配套统计监测制度,开展乡村振兴指数测算,反映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四是将探索开展数据资产核算研究纳入■◆“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研究制定数据资产核算方案★■★◆◆★,在部分省(市)开展数据资产试算工作。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制度,继续做好数据资产试算工作,研究开展数据生产成本费用调查的可行性■★◆◆★★,探索研究数据资产核算方法◆★◆,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统计分析研究,不断推进各类统计监测成果运用★■◆。
目前,我国政府统计组织机构包括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部门统计机构和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总体来看,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统计数据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晴雨表”◆★■■◆“测量仪”和“风向标”作用。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认真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通过数据共享利用合作协议、联席会议机制等方式,持续加强与其他部委合作,凝聚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国家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注重加强业务培训的规模化、常态化■★,参训人员覆盖统计干部职工、辅助调查员、企业统计人员等多个群体,内容涵盖统计理论、调查方法、工具实操等多个方面◆★★,通过线上线下、分层分类等方式◆■,开展统计基础理论、统计现代化改革、统计分析研究、统计调查方法培训,同时加强联网直报平台、信息技术、终端采集、数据处理、遥感测量等技术和工具操作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近年来★■,通过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全国统计科研项目等课题招标等方式,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统计科研工作★◆;部分地方统计调查机构也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统计调查★★◆■。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根据不断变化的统计工作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加突出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各地统计调查机构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等有益尝试。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多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受中央组织部委托,承办多期全国地(市)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研究班,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参加研修。推动各地区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在统计系统各类专业培训班中◆★◆★■■,将统计法律法规列为必修课■★■■。各地统计调查机构充分利用专业培训会★◆◆★◆◆、年报会、入库现场核实、数据质量核查等契机,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向统计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告知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二是积极推动统计法修改。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草案)(送审稿)》■★■◆,围绕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加律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修改统计法被分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草案)》。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宣传,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质效,积极推动《统计法》尽快修改出台。